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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注册公司分享公司法人变更或许股东股权转

2017-10-27

公司法人变更或许股东股权转让债务谁承当呢

  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,有时候会对公司设立登记的某些事项做出改变,公司改变的内容能够包含:公司称号、法人、注册资本等等。那么,如果公司法人改变或许股东股权转让债务谁承当呢?

  公司法人改变不影响

 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则,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本身来归还,与股东本身产业无关。只要股东不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资金,乱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的状况,即使公司已资不抵债时,成果就是公司破产清算,股东最大的丢失就是最初投入的注册资本,这就是“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”的寓意。也就是说,公司改变法人后,公司的债务仍是由公司承当,跟法人改变没有关系。

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赞同。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寻求赞同,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,视为赞同转让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赞同转让的,不赞同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;不购买的,视为赞同转让。经股东赞同转让的股权,在同等条件下,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。两个以上股东建议行使优先购买权的,洽谈断定各自的购买份额;洽谈不成的,依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还有规则的,从其规则。

  《合同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则:“合同收效后,当事人不得因名字、称号的改变或许法定代表人、负责人、承办人的变化而不履行合同责任。”也就是法人改变后,签订的合同仍是有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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